日本的公共養老金制度規定,原則上,在日本居住的超過 20 歲不到 60 歲的所有人, 均須加入公共養老金制度。 (1)被保險人(加入者)以及加入手續 國民養老金的被保險人(加入者)分為第 1 類、第 2 類、第 3 類三類被保險人。 ①第 1 類被保險人 · ▲個體經營者、學生等,不屬于第 2 類被保險人或第 3 類被保險人的人,即為國民養老金第 1 類被保險人。 · ▲加入手續,在本人所居住的市區町村辦理。
厚生養老金保險 在適用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只要滿足相關條件都要加入厚生養老金保險。(適用企業單 位的條件和加入條件,與健康保險相同。)不屬于厚生養老金保險加入對象的勞動者,須加入國民養老金。
退出一次性補助金。申請所需條件 具備以下全部條件,離開日本的話可申請退出一次性補助金。 ①非為日本國籍 ②厚生養老金保險的被保險人 ( 加入者 ) 期間或國民養老金第 1 號作為被保險人 的保險費繳納期限在 6 個月以上 ③未達到老齡年金的領取資格期限(合算 10 年)前已回國 ④在日本沒有住址 ⑤已不是國民養老金或厚生養老金保險的被保險者 ⑥沒有領取傷殘撫恤金等款項的權利
日本有護理保險制度,這是一項依靠全社會的力量來支持需要護理的老年人等的制度,護理保險制度的參保者繳納保險費,需要護理時支付一部分費用即可以使用護理服務。 1 參保對象 年齡 40 歲以上,在日本生活超過 3 個月以上即為護理保險的參保對象。 2 保險費 護理保險的參保對象,根據前年的收入等,決定繳納的保險費。此保險費除了收入,根 據以下的年齡區分,居住地區等會有所不同。
兒童福利 1 兒童津貼 兒童津貼是用于穩定家庭生活和兒童的健康成長為目的的津貼。 孩子和撫養孩子的人都在日本國內生活的情況下,可以領取這項津貼。 (1)可以領取的人 撫養有年齡未超過“15 歲生日后的首個 3 月 31 日”的孩子的人。(意即從 0 至 15 歲 的小孩以及在小孩在已滿 15 歲生日當天至此后的首個 3 月 31 日期間,其撫養人均可領取兒童津貼)。
傷殘福利。1 手冊 身心上有傷殘者,可按照其程度領取傷殘者手冊。領取手冊后,可用于稅金的減免與交通費的折扣等制度。 傷殘者手冊的種類 · ▲身體傷殘者手冊 :在身體上擁有持續性傷殘的人 · ▲療育手冊 :擁有智力障礙的人 ·▲ 精神傷殘者保健福利手冊 :由于精神上的傷殘,導致在日常生活或社會生活中有所限制的人。 更為詳細的資訊請查詢以下網頁 : 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hukushi_kaigo/shougaishahukushi/techou.html
生活保障 做了1、2之后,如果家庭收入仍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金額,可領取將最低生活保障金額扣除收入后的金額作為保障費用。 ※最低生活保障金額由厚生勞動大臣來決定。 外國人當中以下的人有可能成為接受生活保障的保障對象。 ·△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居者等在活動上沒有限制的人詳情請咨詢您所居住的市區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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