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醫療保險
日本醫療保險是針對居住在日本的人,不問國籍,都會加入公共醫療保險。這個制度通過整個社會共同分擔的方式,減輕個人的醫療費用負擔,保障了人們平等獲得高質量醫療服務的機會。日本醫療保險分為1.健康保險,2.國民健康保險,3.后期高齡者醫療制度
健康保險
一:健康保險
(1)加入條件就職于具有健康保險義務的公司(營業所),并有必要加入健康保險的人
①正式員工、法人代表、董事
②同時符合下列5個條件的人
◆一周的固定工作時間為20小時以上
◆預計工作期超過2個月
◆月薪超過 8.8萬日元學生除外
◆就職于員工數 101 人(2024年10月以后為51人)以上的公司
③即使身份是兼職者或臨時工,每周工作時間少于30小時,
但是超過同公司(營業所)正式員工的一周固定工作時間四分之三的人
(2)保險費
關于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原則上由公司和被保險人各負擔一半。被撫養人無需負擔保險費。
(3)保險支付內容
▲醫療費的個人負擔
適用健康保險時,醫療費的個人負擔比例:
◆未滿6歲(小學就學前)....20%
◆未滿70歲...........30%
◆70 歲到74歲...............20%(與未退休前收入水平相當者為30%)
▲療養費
◆剛就業還沒有拿到保險證時
◆購買石膏等治療用具時
◆接受醫生認為必要的按摩、針灸等治療時
◆在國外接受治療時 等
以上治療所需要的費用先由個人全額支付,之后,通過申請并獲得認可的情況下,超出個人應付金額的部分可以療養費的名義返還給個人。
▲高額療養費
該制度是指,1個月內在醫療機構或藥房支付的費用(不包括住院時的餐費和差額床位費等)超過一定金額時,將返還超出該金額的費用。最終的個人負擔金額,即每月的“負擔上限金額”取決于加入者的年齡是否超過70歲或加入者的收入水平。
▲移送費
因疾病或受傷而難以自由移動的患者,經醫生指示需要緊急住院或轉院的情況下,如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現金的方式返還移送費。
◆因移送而接受了適當的治療
◆因傷病而產生移送需要,且因同種傷病而導致明顯移動困難
◆緊急等不得已時
▲傷病補助金
被保險人(加入者)因疾病或受傷而無法工作,連續休假3天以上,對于第4天以后的休假將支付傷病補助金。
支付期間從支付開始日起總計1年6個月。
▲嬰兒出生一次性補助金
為了減輕被保險人(加入者)或其被撫養人分娩時經濟負擔的制度。補助金原則上是一個孩子50萬日元。
▲分娩津貼
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因分娩需要休產假時,在預產期前42天(多胞胎時:98天)到分娩后56天的范圍內,可以針對因分娩而離開工作崗位的期間領取分娩津貼。
▲家屬療養費
如被撫養人因疾病或受傷而產生費用,則可領取家屬療養費。其補助范圍、領取方法、領取期間等,與被保險人(加入者)的療養補助相同。
國民健康保險
二:國民健康保險
(1)加入條件
· 辦理了居民登記,未加入公司的健康保險且未滿75歲的人,均可加入國民健康保險。
· 外國籍人士,除以下情況外,都必須加入國民健康保險。
(※)居留資格的居留期間為 3 個月以下,但如果居留資格種類符合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根據相應資料獲準在日本逗留 3 個月以上者也可以加入。
①居留資格為“演出”
②居留資格為“技能實習”
③居留資格為“家屬滯留”
④居留資格為“特定活動(符合上述③④的情況除外)”
(2)參保、退保手續
國民健康保險的參保、退保手續(※)是在所居住的市區町村辦理。詳情請咨詢所居住
的市區町村。
(※)符合下列情況者,需要辦理國民健康保險的退保手續。
① 從現在所居住的市區町村遷至其他市區町村時
② 加入工作單位的健康保險時 等
(3)保險費
保險費是以“戶”為單位,根據參保人的收入和人數來計算的。戶主有繳納保險費的義務。
※根據收入或生活狀況等,有可能適用保險費減額制度,詳情請咨詢所居住的市區町村。
(4)保險支付內容
▲醫療費的個人負擔
適用國民健康保險時,醫療費的個人負擔比例如下 :
· 未滿 6 歲(小學就學前).... 20%
· 未滿 70 歲......................... 30%
· 70 歲到 74 歲 ................... 20%(與未退休前收入水平相當者為 30%)
▲療養費
· 剛加入尚未拿到保險證時
· 購買石膏等治療用具時
· 接受醫生認為必要的按摩、針灸等治療時
· 在國外接受治療時 等
以上治療所需要的費用先由個人全額支付,之后,通過申請并獲得認可的情況下,超出
個人應付金額的部分可以療養費的名義返還給個人。
▲高額療養費
該制度是指1個月內在醫療機構或藥房支付的費用(不包括住院時的餐費和差額床位
費等)超過一定金額時,將返還超出該金額的費用。最終的個人負擔金額,即每月的“負擔上限金額”取決于加入者的年齡是否超過 70 歲或加入者的收入水平。
▲移送費
因疾病或受傷而難以自由移動的患者,經醫生指示需要緊急住院或轉院的情況下,如同
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現金的方式返還移送費。
· 因移送而接受了適當的治療
· 因傷病而產生移送需要,且因同種傷病而導致明顯移動困難
· 緊急等不得已時
▲嬰兒出生一次性補助金
為了減輕被保險人分娩時經濟負擔的制度。補助金原則上是一個孩子 50 萬日元。
后期高齡者醫療制度
三:后期高齡者醫療制度
(1)加入條件
▲75 歲之后
· 辦理了居民登記且年滿 75 歲的人,均有義務加入后期高齡者醫療制度。
· 超過 65 歲不到 74 歲,并被認定為有一定程度殘障的人也可以加入。
· 必須退出之前加入的健康保險(國民健康保險、健康保險組合、協會健保,共濟組合
等)。
· 超過 75 歲的外國人,除下列情況外,都必須加入后期高齡者醫療制度。
①居留資格的居留期間為 3 個月以下(※)
② 居留資格為“短期滯留”
③持有“特定活動”的居留資格,活動內容為“接受醫療服務”或者“照顧接受醫療服務者日常生活”的人
④持有“特定活動”的居留資格,活動內容為“從事觀光、療養以及其他類似活動”的人
⑤居留資格為“外交”
⑥非法滯留等沒有居留資格的人
⑦來自與日本締結了含有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障協定的國家,并持有本國政府發行的社會保險加入證明書(適用證明書)的人
(※)居留資格的居留期間為 3 個月以下,但如果居留資格種類符合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根據相應資料獲準在日本逗留 3 個月以上者也可以加入。
· 居留資格為“演出”
· 居留資格為“技能實習”
· 居留資格為“家屬滯留”
· 居留資格為“特定活動(符合上述③④的情況除外)”
(2)參保、退保手續
后期高齡者醫療制度的參保、退保手續是在所居住的市區町村辦理。詳情請咨詢所居住
的市區町村。
另外,從現在所居住的市區町村遷至其他都道府縣的市區町村時,需要辦理后期高齡者
醫療制度的退保手續。
(3)保險費
保險費是加入者全員均等負擔的“均等比例額”和按被保險人收入算出的“收入比例額”的合計金額。
曾經是公司健康保險等的被撫養人,或根據收入?生活狀況等,有可能適用保險費減額
制度。詳情請咨詢所居住的市區町村。
(4)保險支付內容
▲醫療費的個人負擔
接受適用保險的治療時,個人負擔金額占總醫療費的 10%。但是,與未退休前收入水平相當者需負擔 30%。
此外,從 2022 年 10 月 1 日開始,除了有工作收入的人以外,有一定額外收入以上的人要負擔一成到兩成。
▲療養費
· 剛加入還沒有拿到保險證時
· 購買石膏等治療用具時
· 接受醫生認為必要的按摩、針灸、柔道整復等治療時
· 在國外接受治療時 等
以上治療所需要的費用先由個人全額支付,之后通過申請并獲得認可的情況下,超出個
人應付金額的部分可作為治療費返還給個人。
▲高額療養費
這個制度是指,1 個月內在醫療機構或藥房支付的費用(不包括住院時的餐費和差額床
位費等)超過一定金額時,將返還超出該金額的費用。最終的個人負擔金額,即每月的“負擔上限金額”取決于加入者的收入水平。
▲移送費
因疾病或受傷而難以自由移動的患者,經醫生指示需要緊急住院或轉院的情況下,如同
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現金的方式返還移送費。
· 因移送而接受了適當的治療
· 因傷病而產生移送需要,且因同種傷病而導致明顯移動困難
· 緊急等不得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