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
在日本結婚時
Ⅰ需向所居住的市區町村提交結婚申報。
Ⅱ申請結婚的雙方需具備結婚必備條件并得以承認,申報得到受理時婚姻關系確立
(1)結婚登記所需材料
1.日本人 :
•戶籍副本
2.外國人 :
•具備婚姻必要條件證明書
※ 可以在本國駐日本大使館及(總)領事館辦理手續申請領取(注 1)。
•如具備婚姻必要條件證明書等提交資料為日語以外語言所寫成時,所有資料需附加日語翻譯。(注 2)
(注 1) 有些國家不發行此證明書。需提交替代資料。
(注 2)日語翻譯資料上需注明翻譯者姓名。翻譯者可為申請者本人。
(2) 在母國的有效性
在日本登記的婚姻關系在日本國內得到承認,但不一定在本國也得到承認。關于在日本
登記的婚姻關系在本國內是否得到承認,請咨詢本國駐日本大使館及(總)領事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