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留學”在留資格的留學生經過所在學校許可,向法務省入境管理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獲批后即可進行合法的勤工儉學活動。
留學生主要目的是學習,因此其打工的時間和內容均受限制。時間方面原則上是每周28個小時內,長假期間為每天8個小時內,工作內容不可涉及色情行業,如違反規定,會被嚴格處理,甚至有可能被強制遣返回國。
據日本學生支援機構(JASSO)調查,大約76%的留學生有打工經驗。工作內容以餐飲業、銷售業務、超市或便利店收銀員為多。薪金水平按地區而異,一般來說餐飲業的標準為每小時800-1200日元(60-90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