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還是“永駐”,說到移民日本,就不得不提到這兩個字。但到底哪個寫法是正確的,似乎在各大網絡平臺或文章中,這兩種寫法都是比較常見的。但從根據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發布的公告來看,“永住”這兩個字才是正解。
高度人才簽證的發放主要是通過高度人才的評分機制進行評判。其中畢業于日本國內的大學有額外10分的加分項,畢業于日本指定的大學也有10分的加分項,所以如果畢業于日本境內指定的大學,可以獲得20分的加分,稱為“雙加”院校。
通過在日本成立公司并實際運營,從而獲得經營管理簽證,已經是很多華人移民日本所選擇的最佳途徑。在日本成立公司時需要提供經營地址,大多數人會選擇租賃事務所來注冊公司,那么租房時,要以個人名義還是公司名義呢?
一般在歐美移民國家,通常是拿綠卡(永住)比入籍(歸化)更容易,畢竟放棄一個國家的國籍更換一個新國籍也算人生大事,需要謹慎對待。理論上講,在移民國家申請國籍應該比申請永住更難,但在日本卻正好相反!
日本政府為了吸引海外高端人才,開放了高度人才評分機制。根據評分結果,達到70的人最短3年、80分的人最短1年,就可以申請日本永住身份。
日本移民主要有兩種方式:申請日本國籍、申請日本永駐。兩種方式對于申請人的要求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下面我們就具體給大家分別介紹一下,以便您選擇適合自己的移民方式。
說到續簽標準到底是多少,其實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數字,除了設立日本公司時,500萬日元的注冊資金是固定的以外,其他經營性的經濟指標是否能“打動”入管局就要看具體情況而定了。入管局在審核是最注重的就是公司經營的“穩定性和持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