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日本,是先申請投資經營管理簽證再設立公司,還是先設立公司再申請投資經營管理簽證呢?這是很多客戶都想要知道的事情。以我們多年的經驗來說,我們會比較建議客人先在日本成立公司再申請簽證,最好公司還能穩定運營一段時間更好。這樣申請簽證的成功率會更高,將來也比較容易續簽。
在日本成立公司時,需要有確定的經營地址,也就是說需要有真實的事務所(辦公室),場地可以租賃或者購買。日本入管局對于經營者運營公司的真實性審核是比較注重的,而花費真金白銀購買或租賃的辦公場所是最符合真實性審核要求的。比如有些跨境電商公司在日本的實際經營中,基本上可以通過互聯網運營,運營、客服等員工在國內就可以操作。不過企業主為了申請到投資經營管理簽證,是需要在日本境內設立事務所的。有些申請人認為經營業務屬于互聯網工作內容,無需專門租辦公室浪費錢,但第一次簽證申請就沒有通過。
申請投資經營管理簽證,一般來說首次可以獲得一年在留資格,一年以后可以續簽,續簽資料也同樣需要提供辦公場所證明。再次續簽時將給予一年、三年、五年的在留資格。入管局在審核續簽資料時除了注重經營的真實性外,還會注重穩定性,所以最好不要經常變更經營場所。有些申請人在申請簽證的時候臨時租賃或短租了事務所,在獲得簽證后就退租。但是在續簽的審核資料時,發現辦公場所不固定,或者頻繁更換事務所,這樣容易對經營的穩定性存疑,對于續簽是就比較不利。
另外,事務所是不是真實經營本公司業務也是審核的一部分,也許有人出錢租下一個事務所,隨后又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這樣也是屬于真實性存疑的部分,對于續簽也是不利的。
有的公司在成立時的注冊資金為500萬日元,這部分資金是可以用于支付事務所房租及運營支出的,資金流向將體現在公司賬面上。是否持續支付房租,是否有穩定的現金流和運營成本支出等項目,是很容易體現在財務報表上的。如果想隨便租辦公場所糊弄的話,其實也是比較難通過審核的。
綜上所述,一般申請經營管理簽證,首次申請成功并不算難,難的是要保證后面持續的續簽。如果因為事務所不能滿足審核要求而被拒簽的話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