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在日本成立公司并實際運營,從而獲得經營管理簽證,已經是很多華人移民日本所選擇的最佳途徑。在日本成立公司時需要提供經營地址,大多數人會選擇租賃事務所來注冊公司,那么租房時,要以個人名義還是公司名義呢?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首先,成立公司時就需要提供注冊地址,所以要先租房才能有地址,但是因為公司此時還沒有成立,因此只能以個人名義租房。簽署租房協議的個人是公司法人,如果成立的是一人公司,那么公司成立后沒有將承租人由個人名義變更為公司名義也沒關系。不過考慮到將來的簽證申請或公司發展規劃時,大多數人會選擇名義變更。那這兩者有什么區別呢?
如果先以個人名義租房后成立公司,承租人與法人是同一個人的時候,從公司運營初期方面看,考慮到“萬事開頭難”初創期要做的事情很多,沒有時間變更承租人也很正常,房租記入到公司賬目上也是理所應當的。
如果想通過在日本成立公司來申請經營管理簽證的話,可以考慮在公司穩定運營半年以上的時間,在提交申請材料的時候同時提供半年財報,對提升簽證的成功率很有幫助。而在遞交申請之前,同樣為了過簽率,可以將承租人的名義由個人更改為公司。這樣做雖然需要支付一筆更名手續費,不過也會在審核資料時節省一些時間成本、增加一些保障。
從資料審核的角度來看,日本入國管理局并沒有明文規定公司的經營場所必須是以公司名義簽署的,但審查官在審核資料時有一定的量裁權,一方面可以從材料中看到公司實際情況并給予一定的人性化的理解,這也就是為什么有的公司在初期0收入的情況下依然可以申請到經營管理簽證。但另一方面,如果材料中反映的情況與申請條件有所出入時,也有可能被要求提供追加材料或直接拒簽,這也是為什么很多人說申請簽證也要看運氣的原因了。其實有的時候被拒簽,并不是申請人有什么問題,而是在遞交的材料中看不到給予簽證的必要性,這方面就需要好好揣摩審查官的量裁標準了。
經營管理簽證改名前為投資經營簽證,這二者的區別就是,日本政府不只是為了申請人在日本投資一筆錢開公司就完事了,而是希望申請人在日本開公司后要真實運營公司、為當地提供就業崗位、長期經營穩定納稅。所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穩定性、長遠性是很重要的衡量標準。
如果一個公司并不是只有法人一個人單打獨斗,而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可以通過財報看到公司的運營情況,那么久更可以通過更改公司為承租人租賃經營場所看出公司想要長期穩定發展的決心,包括聘請當地員工等各方面體現公司正規性等,這些是對簽證申請有所幫助的。
由于近年來申請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的外國人越來越多,簽證通過率反而有所下降,所以在遞交的材料中,從細節上反映出審查官希望看到的亮點,才能提升成功率,包括將來的續簽也同樣面臨類似的問題。因此,最好一開始就選擇專業的中介機構為您移民日本保駕護航,也十分重要。溫馨提示,沒有一家專業的機構會給予100%成功申請簽證的承諾,不過專業的機構卻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量身定制合適的移民方案。如果您對移民日本感興趣,或想了解更多日本資訊,歡迎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