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房地產收入與納稅申報
在個人財務與稅務事務里,不少人疑惑:有房地產收入,是否就一定要進行納稅申報?下面就來深入探討一番。
1.納稅申報基礎概念
確定申報,是指申報年度所得稅和復興特別所得稅金額,并結算已繳與實際應繳稅款差額的手續。正常情況下,若公司已完成年終調整,通??擅獯_定申報。但要是存在工資以外的其他收入,情況就不一樣了。
2.房地產所得范圍
房地產所得包含三種:公寓、土地等不動產出租所得;地上權(借地權的一種)設定或出租所得;船舶、飛機出租所得。注意,這里強調“出租”,出售不動產的獲利不算房地產所得,而是“轉讓所得”。轉讓所得同樣要繳所得稅,若不動產出售獲利多,次年就得辦理確定申報。后續主要以常見的不動產出租所得來講解。
3.申報判斷標準
有房地產所得不代表就要確定申報,判斷依據有兩個:一是有沒有進行年終調整;二是除去工資和退休所得,其他各類所得(像房地產所得、轉讓所得、利息所得等)的總額。已做年終調整,且這些所得總和在20萬日元以下,就不用申報。但沒做年終調整,或者年薪超2000萬日元,不管房地產所得多少,都得申報。另外,從事副業且有多處工資收入的人要留意,未經年終調整的副業收入,會被當作雜項或營業所得。比如,房地產所得一年僅15萬日元,但副業所得超5萬日元,就得申報。
4.所得計算方式
判斷是否申報,得先準確算出房地產所得金額。它是用總收入金額(不動產收入)減去必要經費,公式為:總收入金額 - 必要經費 = 房地產所得 。總收入金額涵蓋租金、更新費、首付款以及不用退還的押金。必要經費常見的有固定資產稅、維修費,也就是維持管理不動產的費用。這里要注意,房地產所得是否屬業務規模,會影響必要經費的認定。一般出租房產達10間房或5棟以上,就算業務規模。比如拆除自有公寓,是業務規模的話,拆除費能全額算必要經費;反之,只能在房地產所得范圍內計入。
5.總結
有房地產所得并非一定要確定申報。若每年房地產所得在20萬日元以下,或許不用申報。但要是不動產出售獲利多,或副業收入高,那就必須申報。而且出租房屋數量等會影響所得金額,自行申報易出錯或資料不全。要是對申報不放心,建議咨詢房地產公司或稅務師等專業人士。